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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科院白景明:“最严”小微电商登记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2020-11-1 39 11/1

文/李晓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原副院长白景明表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一规定体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至上的原则,这也是跟《电子商务法》相衔接的,实际上是市场登记主体的问题,本身是一个公平交易的问题。

白景明认为,目前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电子商务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进一步细致化。“这个办法一定要从公平交易的角度理解,线上线下应该是一个原则。”

以下是白景明发言摘要:

这一管理办法通篇体现了三个特点:

第一是充分体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至上的原则。电商的交易三方里,平台、平台内商家、消费者,其实前两方是具有一定优势的,那就需要给相对弱势的一方,也就是消费者更多的保护。这次征求意见的管理办法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比如界定了电商平台如何承担应尽的责任,供货商家应当做什么等等,实际上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二是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在电商法的基础上更加全面细致。理解这个办法一定要从公平交易的角度去理解。公平交易是什么意思?就是线上线下应当基本上是一个规则。在当前中国新经济迅速发展,网购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已经接近四分之一背景下,既然线下商家要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线上也应当有规范。

第三,从个人所得税角度来看,小微企业是否需要纳税,要看是否达到起征点。如果达不到起征点就不需要纳税,达到了的话各地也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所以小微电商办了市场主体登记后,符合条件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不会因此需要多交税。

来自:国是直通车

编辑:陈昊星

责编:魏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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