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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多收的费用,还入本金当中!

2021-1-28 37 1/28

2018年7月通过平安普惠电销做了一笔150***元贷款,在电销人员指导下我通过app,进行了贷款签订协议,在整个过程中,电销人员除按规定与我核实相关信息确认后,并未对我具体签订的协议及保险保单做出任何告知及解释,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贷款协议及保险保单及服务费问题,前期我一直认为我这笔贷款是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对我进行放款.
截止目前已经还款18万多,本来想提前还完才发现还有3万多本金没有还,还款压力巨大!查询才发现,原来每个月除了利息,还有保险费服务费,截止目前为止交了20010保险费,24360服务费。19307利息,保险费和服务费居然比利息还要高。当时销售人员跟我说除了利息没有任何费用。
之后本人多次上网查阅关于贷款相关信息及名词解释,了解到平安普惠此举涉及强制搭售保险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第三点第五项:“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第一条第五项:“不得借贷搭售。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强制要求购买保险产品的行为是违规行为。
依据上述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我要求平安普惠及时有效的处理,返还我捆绑保险的保险费用及相关服务费。计入我还款本金当中。并将多余款项一并返还。开具结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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