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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与日本人的六条投降协议, 都是怎么卖国的

2021-1-2 44 1/2

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七日,汪精卫派高宗武为全权代表与日方开始密谈,地址在上海的重光堂。重光堂为一栋西式二层住宅,原是土肥原贤二在上海的特务机关所在地。密谈的核心内容是:日汪和平协议的条款以及汪精卫如何逃离重庆。关于后者,日本人的计划是:汪精卫接受日本政府确定的和平条件后,先寻找借口设法去昆明;在他到达昆明之际,日本政府公布和平条件;次日,汪精卫发表声明与蒋介石断绝关系,然后乘飞机飞往越南河内再转香港,在香港发表收拾时局的声明。日本方面表示,为声援汪精卫的上述行动,侵华日军可向中国的贵州发动进攻。而关于前者,双方于十九日晚正式开始密谈,二十日晚七时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和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同时达成的还有一份日华秘密协议记录。其中日华协议记录的主要内容是:一、日华缔结防共协定,承认日军为防共驻兵,以内蒙地方为特殊防共地区;二、中国承认满洲国;三、中国承认日本人在中国本土有居住、营业之自由,日本承认废除在华治外法权,并考虑归还租界;四、承认日本的优先权,特别是关于华北资源之开发、利用,为日本提供特殊的方便;五、中国应补偿因事变而造成在华日本侨民所受之损失,但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六、本协定规定以外的日本军队,于日华两国恢复和平后,立即开始撤退。这份被称为重光堂协议的卖国文件,被汪精卫的谈判代表梅思平缝在他的西装马甲内,经由香港带回重庆,向汪精卫、周佛海秘密汇报。汪精卫深知日本人的条件无异于剥夺中国的独立自主权益,但是已然走到这一步不可能再有其他选择,他只好表示:签字部分可以同意,其余留待将来再商。十二月一日,梅思平再次返回香港与日方代表接头,转达了汪精卫认可协议的立场,并承诺汪精卫将按照约定计划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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