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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曝光这几个违法场面总有一幕让你哭笑不得

2020-10-23 40 10/23

新华社客户端10月23日电(记者黎华玲 谷训)重庆渝北交警“盘点”出近期执勤遇到的那些违法的“奇葩”瞬间,总有一幕让你哭笑不得。

瞬间一:这对夫妇好奇葩 占道车停晾衣服

近日,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保税港C卡口大道发现一辆安徽籍红色大型货车停靠在右侧道路上,占据一条车道,该车引擎盖上还挂着几件刚洗的衣服。一名年轻男子坐在路沿石上玩手机,一名年轻女子正在将洗好的衣服拧干、晾晒。这里,俨然成了他俩生活起居的“家”。

(图片由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提供)

经询问,该男子姓曹,系某物流公司的驾驶员,他驾驶的货车应把货物运送至重庆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但他到达后得知暂时无法卸货,需要自己找一个停车场等待。曹某不愿意停在每天收费60元的停车场,干脆就把大货车停在了主要干道上。曹某妻子见阳光明媚,便打水洗了衣服。曹某更是打开引擎盖,让妻子将衣服挂在引擎盖上晾晒。

曹某的货车将3条车道堵死1条,使这段道路形成“梗塞”,出现了车队“长龙”。

民警了解情况后,对曹某违法停车、晾晒衣物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取下晾晒衣物并将车辆行驶至不影响交通的路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对其处以罚款200元。

瞬间二:酒后将车停道中央睡觉被查

10月2日凌晨4时许,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在金龙路查获一名醉驾司机,该司机将车停在道路中央,睡起了大觉。

民警将这名睡觉的司机叫醒,对他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为1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孙,今年48岁。孙某当天和朋友喝酒至凌晨1点,和朋友分别后,他自认为头脑清醒,便驾车回家。刚行驶不足1公里,孙某就感到头脑昏昏沉沉,双眼模糊,最后忍不住困意,直接将车停在路中间睡起了觉,结果被交巡警查获。

(图片由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提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孙某因醉酒驾驶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渝北警方立案侦查。孙某对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悔恨不已。

瞬间三:法盲司机对民警撒谎 自导自演离奇“逃逸”

9月26日下午,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民警在319国道马家垭口处理一起因摩托车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的单车事故时,摩托车驾驶员周某却谎称有人驾车蹭到他的摩托后逃逸。

周某向民警“诉苦”说,一辆越野车占道行驶,刮蹭了他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导致自己摩托车翻倒,肇事车已逃逸。然而民警询问其撞车细节、逃逸车辆特征时,周某却含糊其词,自相矛盾。

民警调取路段附近监控看到,摩托车驶向弯道时,只有一辆货车经过,并未发现周某描述的可疑车辆。于是周某承认自己撒谎。

(图片由重庆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提供)

经查,这起事故是周某驾驶摩托车操作不当所致。当时雨天路滑,周某行驶至一急弯时没有减速,导致车辆重心失衡而滑倒,再撞到路边护栏。周某认为单车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看了看四下无人,便在民警到场后编出“越野车刮蹭后逃逸”的戏码。

民警对周某隐瞒事实、谎报警情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此次事故由周某驾驶摩托车操作不当引起,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周某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由于周某谎报案情,依法将受到进一步处理。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驾车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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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交警曝光这几个违法场面总有一幕让你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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