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月25日)
电动车涉牌整治继续
电动车使用假牌、套牌、遮挡号牌
深圳交警一律严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深圳交警将于2月25日开展电动自行车涉备案标识违法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2月25日(明天)
深圳交警将在
宝安、光明、龙华、龙岗、坪山、大鹏
开展电动自行车备案标识整治行动
1
未备案电动自行车,使用伪造变造备案标识的,存在其他违法行为,一律扣车并处5000元罚款。
2
未备案电动自行车,使用他人车辆备案标识的,依法扣车并处2000元罚款。
3
已备案电动自行车,遮挡、不按规定安装悬挂备案标识的,交警严查严处。
4
已备案电动自行车,使用伪造、变造备案标识的,处300元罚款。
5
使用他人备案标识产生的交通违法,从严追究、从严处罚。
你家的电动车
备案了吗?
01
严禁污损、遮挡号牌
已备案电动自行车必须保持备案标识干净整洁,可识别牌面号码,严禁出现用泥水污损、贴纸、口罩遮挡号牌等情况。
02
严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已备案电动自行车需注意,所有的备案标识应按要求悬挂在车辆后方,并且无杂物遮挡。
03
严禁使用伪造、变造、假号牌
所有电动自行车严禁使用伪造、变造备案标识,严禁使用他人备案标识,违者深圳交警一律予以严罚。
电动车备案后实现人车关联
即便是你用了别人的标识、或是假标识
深圳交警的“火眼金睛”也能一眼识别
同时,其他违法深圳交警将一律查处
已备案车辆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做到“一戴两不”
一戴:戴头盔
一戴两不
两不:不闯灯
一戴两不
两不:不逆行
一戴两不
事故与违法相随,安全与守法同在
交通安全这根弦
备案标识必须合法合规使用
骑车上路“一戴两不”不能忘
其他任何交通违法也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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