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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十三条”现已开始实施!

2020-11-15 31 11/15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高质量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4月,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

为此,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襄阳实际情况, 制定了《“精致襄阳”城市品质提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襄十三条”),科学指导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并从 2020年11月1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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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退距要“开放宜人”,不要“封闭消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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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要“高低错落”,不要“缺乏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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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宽要“高宽适宜”,不要“比例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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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立面要“简洁美观”,不要“零碎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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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屋顶要“丰富有序”,不要“呆板单一”

0 6

建筑形态要“原创设计”,不要“千篇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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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色彩及用材要“相互协调”,不要“杂乱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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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水功能布置要“便捷通畅”,不要“功能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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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线通廊要“通畅无阻”,不要“一堵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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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空间要“以人优先”,不要“以车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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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宽高比要“舒适宜人”,不要“比例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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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性主辅街系统要“功能分明”,不要“交叉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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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保护要“彰显文化”,不要“风貌失调”

襄阳广电全媒体记者:谢洋

编辑:职天杨

责任编辑:周群、曾雄飞 校对:刘澄芮

审核:周嘉宾、 王海安、徐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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