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请登陆

柳州风情港惊现粉色调的“私人影院”!如此操作,到底需不需要办证?

2020-11-14 26 11/14

近期,有多名市民向柳州市政府热线12345反映,在中山中路风情港某栋12楼,开设了一家 “私人影院”, 应该是无证照经营,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接到反映后,政府热线先后转隶属于柳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隶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12315消费投诉热线办理。

文广旅局:无须办证照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现场检查后认为,现有的司法判例对“私人影院”放映行为的认定,并不局限于放映机、幻灯机,或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终端播放器等技术设备是否主动播放,而是影视作品是否存储在本地设备并能够播放,才是认定放映权的关键。

执法支队在对该影院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没有自行准备拟提供的影视作品,其经营模式为:通过“机顶盒+电视机(投影仪)+互联网”等技术设备,利用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点播服务,作为自己经营场所的功能性服务项目。

也就是说,该影院购买了网络平台提供的网络电视点播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播放设备和场地,让消费者使用影院向第三方平台购买的点播服务。类似于宾馆、电竞酒店、酒吧、娱乐会所、养生馆、浴场等场所,通过“机顶盒+电视机(投影仪)+互联网”等设备,把第三方服务商提供的点播服务提供给顾客观赏。在这一模式中,该场所没有把储存在电脑或者服务器中电影、剧集等影视作品放映给顾客看,故不构成放映行为,因此该场所不需要办理《电影放映许可证》。

市监部门:应该办证照

而经12315消费投诉热线(以下简称“12315”)核查后认为,该场所符合《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本规定所称点播影院,是指在电影院和流动放映活动场所之外,为观众观看自选影片提供放映服务经营活动的文化娱乐场所。”的规定,属于点播影院。

依照《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七条“电影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对符合条件的点播影院,颁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所以,该点播影院应当先取得电影主管部门的许可,再到工商部门(现为市监部门)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如今,这家影院未办理相关证照就开始营业,应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因此,“12315”建议,由主管电影放映行为的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政府热线:持续关注处理进展

目前,这家无证照的“私人影院”仍在正常营业,政府热线将事件再次转由主管电影放映行为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并持续关注处理进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