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这种苹果被“集体诉讼”的新闻就知道是老外,这种事在国内太难发生了。之前苹果在意大利就因为“夸大防水性”被罚1000万欧元,这次老美以同样夸大宣传防水性能的理由投诉苹果。
原因是苹果在iPhone宣传页面会着重强调手机的防水性,比如iPhone 7的IP67,可以在1米以下坚持30分钟,iPhone 12的IP68可在6米水中坚持半小时。
老外诉讼的理由就是苹果测试的都是静态和纯水测试,与游泳池或海水不同,而我们平时遇到的都是后者情况,根本达不到宣传效果,而进液苹果也是不保修的。
其实这些问题在国内也是见怪不怪,大家都习以为常了,真正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寥寥无几,而且一般有人投诉,也是不了了之,针对这个问题,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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