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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没抢领导红包,4名员工被罚写检讨、扣钱!律师说……

2021-2-18 32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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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没及时领取领导除夕夜发的微信红包,几个“打工人”摊上事了……

大年三十,本该是团团圆圆全家围在一起吃年夜饭的大日子。近日,有聊天记录流出,某企业有几名员工因为除夕夜没有在群里领单位领导发红包竟差点丢了工作?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张“美好集团全国营销管理群”的微信聊天截图。截图显示,一名疑似美好置业领导的人员在群中因员工不收红包而点名处罚,要求受罚者在群内公开检讨自己,并在群里另发200元红包。

律师表示,如果上述情况属实的话,就是无稽之谈。“如果真的因此被处罚,员工可找劳动部门维权,也可申请劳动仲裁。”

事情具体到底是怎么回事?

除夕没抢领导红包

被要求道歉并检讨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一家北京房企分管营销的集团副总裁,除夕夜在群里根据人数发了45个红包,但他第二天中午发现,自己的红包竟然有5个人没领,他立即在群里发表了牛年第一次“训诫”。

他指出,对于营销大群的情况超过24小时不予关注,先不谈责任心的问题,最基本的职业素养何在?还能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并强调,过年不是放羊,很多同事依然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相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最后副总裁给出了处理意见,要求这些员工当日下午4点前道歉并检讨,还要主动发200元红包,如果执行不到位会在4点后移出群,年后处理。

▲相关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在年三十这样的特殊时节,那些没领红包的员工很可能因为消息太多而错过了群里的红包。

网友热议

这次因为没领红包险遭开除的事一时间引发了网络舆情的关注,微博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

领红包不属工作范畴
若开除应给双倍赔偿

“上述领导的要求是无稽之谈。”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三明对事件作出回应,领红包不属于工作范畴,仅属于个人兴趣,领与不领均不应该上升到工作层面,发红包相当于是赠予、领与不领就是接受或者不接受赠予。在周三明看来,移除群也不代表开除员工,若年后以此为据开除员工,则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也同样表示,“该领导的做法不妥当。”游云庭分析称,该领导要求员工做检讨并在群内发红包,本质上是一种惩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员工进行惩处,企业应当有相应的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该领导的处罚,要做到有法可依。”不过,在游云庭看来,企业即使有这项规定,也是缺乏合理性的,“抢红包就一定说明员工在关注企业群内的动态么?没抢就说明没有关注?这太武断了。”游云庭认为,“即使企业有这项规定,也不足以构成对员工的处罚。”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莎莎认为:“克扣员工工资必须合法合理,且有明确的企业规章制度,如果随意克扣,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李莎莎看来,如果员工因没有领取红包最终被开除的,企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对员工进行双倍经济赔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能够扣罚员工薪酬(收取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况:离职后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员工未满服务期离职。”在李莎莎看来,如果企业因其他情况需要进行内部罚款的,必须制定合法、明确的规章制度,制度制定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制度制定后应当公开告知全体员工。

另外,李莎莎还认为,因为还没成为既定事实,所以也不能一概而论。“第一,企业要求年后处理,不一定达到了辞退的程度;第二,群里发红包是否被认定为扣罚款,需要看发红包是否具有强制性。”在李莎莎看来,如果员工不发红包,企业从工资里扣,可以认定为扣罚款性质。

今年过年,

你抢到了多少红包?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广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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