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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人发明的一项罪名,现在已废除,但专家却强烈建议恢复

2021-2-15 30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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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封建社会,礼制非常严苛,儒家倡导“男女授受不亲”,即男女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接触。据悉,元朝一位妇女住店的时候,店主无意中碰到她的左臂,后来这位妇女为表忠贞,竟然砍掉了自己的手臂。

秦朝律法规定:当有贼人杀人或者是伤人,不论被伤者是男是女,百步之内的人如果袖手旁观,不愿出手相助,当罚两套盔甲。这项罪名可以理解为是冷漠罪或者见危不救罪。虽然后世人多叫秦为“暴秦”,但这项罪名却让人纷纷点赞。

唐朝的时候,这项罪名的惩罚力度大大加大,不仅仅只是罚款,还要杖责一百。并且还进一步规定,如果你犯了罪,最好待在原地不要逃跑,一旦反抗,那么其他人都可以对你格杀勿论,如果路人不执行,也要受罚

到了现代社会,这项罪名早已经不存在,虽然对于见义勇为的人,会有精神和物质奖励,但很多冷漠的社会现象也引起了人们的思考,因此2001年的时候,就有多位专家提案,建议重设“见死不救罪”,不过影响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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