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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联合发文:加强网络直播管理

2021-2-10 30 2/10

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面引导和规范管理,重点规范网络打赏行为,致力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正确引导和规范管理,规范网络打赏个人行为,推动网络主播账户归类分级管理,提高直播平台文化艺术品味,促进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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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行业存有散播历史时间虚无主义、淫秽色情信息内容,打“擦边球”和伤害青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等违反规定违反规定乱相。另外,显现出监督责任执行不到位、网络主播参差不齐、在线充值打赏失范等难题。为了更好地聚焦点处理领域突显难题,清洁直播行业绿色生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制定执行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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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网络直播平台要建立健全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管理制度、直播打赏服务管理规则和直播带货管理制度,要针对不同类别级别的网络主播账号在单场受赏总额、直播热度等方面合理设限,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对单日打赏额度累计触发相应阈值的用户进行消费提醒,必要时设置打赏冷静期和延时到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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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相关业务的监督管理,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网络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倡导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网络直播用户广泛参与网络直播行业治理,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积极健康、内容丰富、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直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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