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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来了!托育机构备案咋办理?还有这些热点问题……

2020-10-29 40 10/29

据“深圳卫生监督”近日发布消息:

现在不少双职工家庭

家里无人照看孩子

或是想要孩子得到更专业的早教

越来越多的家长考虑选择托育

但与此同时

一些家长也不免心生顾虑

那托育机构该如何申请备案呢?

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别着急,小编整理了几个热点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

托育机构是指对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机构,主要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等服务。

备案对象应为经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或登记后,符合备案条件的托育机构。

托育机构名称、地址、园长(负责人)、服务形式、托位等已备案的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5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迁址易地举办,或设立分支、连锁机构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1

场地要求

应当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

应设置在安全无污染、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排水通畅、场地平整干燥、基础设施完善、环境适宜、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

新建、改建、扩建托育机构应符合住建部《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和国家相关抗震、消防标准、电气安全的规定。

应有与举办规模、服务功能相适应的建筑面积,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规定设置婴幼儿生活等用房。

房屋建筑由婴幼儿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三部分组成。

收托2岁以下婴幼儿的,应当设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母婴室、配乳室。

2

人员配置和要求

应当根据场地条件、收托婴幼儿规模,合理配置综合管理、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人员。


3

健康管理要求

坚持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及时发现婴幼儿身体、行为和心理异常,及时通知监护人。

发现婴幼儿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婴幼儿患病期间应当在医院接受治疗或者在家护理。

应当建立卫生消毒和病儿隔离制度,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制度,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管理制度,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婴幼儿健康管理工作。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在岗工作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须持病历和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返岗工作。

第一步,准备托育机构备案材料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登记表

托育机构场地证明

托育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向区妇幼保健院申请)

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向区住建局申请)

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二步,登录备案系统,提交材料

准备好这些材料后,托育机构可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

https://ty.padis.net.cn/),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并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

卫生健康部门在收到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和托育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Q1

备案凭证是否需要悬挂?

如果托育机构备案内容符合设置规范的,可自行打印备案凭证,并悬挂在显眼处。

Q2

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怎么办?

如果托育机构备案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卫生健康部门将会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在机构对相关不及格项目进行整改后,可申请再次审核,审核通过后可再进行备案。

Q3

托育机构如何进行监督与管理?

卫生健康部门将托育服务有关政策规定、备案要求和有关信息在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托育机构应当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工作,必要时随时报告。

各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机构按照职责加强针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执法。

政府建立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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