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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退订推广短信被收费1毛钱消费者起诉每日优鲜的案子判了

2020-10-24 32 10/24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10月23日从北京互联网法院了解到,有消费者因退订商业广告短信而支出0.1元短信资信费,而将每日优鲜APP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提供有效的商业广告信息拒绝途径,并赔偿退订短信资费0.1元。这一诉讼得到了法院支持。事件消费者退订商业短信被收费0.1元王女士注册使用每日优鲜APP后,每日优鲜APP向其发送了含有每日优鲜推广内容的商业短信,王女士按照短信指引回复N进行退订,花费1毛钱短信资费。王女士认为,每日优鲜APP以格式合同的方式约定推送商业广告,侵害其合法权益,将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每日优鲜公司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确认每日优鲜公司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中相关内容无效,并增加用户拒绝其发送商业广告的选项,提供有效的商业广告信息拒绝途径,赔偿因退订商业推广短信而产生的0.1元短信资费。王女士注册APP时,每日优鲜公司提供的用户协议、隐私政策约定,可以向用户发送商业广告信息。王女士起诉认为,此条为典型的格式条款,应认定无效,且在她首次发送了退订短信后,每日优鲜公司依然继续推广行为,这已经构成违约。她因退订推广短信所产生的0.1元资费,应由每日优鲜公司负担。但每日优鲜公司表示,其是依据用户协议发送商业推广信息,在王女士选择退订后,公司已及时屏蔽了其手机号码。王女士因未成功发送短信而再次收到推送信息,公司不存在任何过错。判定1毛钱短信退订费由平台负担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女士与每日优鲜公司签订的格式合同有效;每日优鲜公司向王女士推送商业短信不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但王女士因退订商业推广短信而产生的1毛钱短信资费,应由每日优鲜公司负担;此外,法院判令2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每日优鲜公司负担。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被告在上诉期内即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北京互联网法院李文超法官表示,对于每日优鲜APP这种一对众的网络购物平台来说,预先拟定并面向众多会员重复使用的条款,具有经济性、便捷性,符合网络购物APP应用特点。协议内容只要不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用户责任、排除用户主要权利的情况,并履行了提示义务,就应认定为有效。由于互联网产品的多元性和丰富性、用户的广泛性和差异性,不同用户对服务体验的期待存在差异。如在购物应用软件中,有用户反感基于用户画像的产品信息推送,有用户则享受该推送带来的便捷。为满足不同用户需求、提高交易效率,在事前明确告知、合理提示的情况下,互联网平台将信息推送等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纳入平台的授权协议,再根据不同用户需要提供有效的拒绝取消授权方式,更符合此类互联网平台的特征,更有利于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李文超认为,如果要求互联网平台就每一项服务均单独提示用户进行选择,不仅增加交易成本,造成程序繁琐,也不利于提升用户体验。因此,当下为提升用户体验,扩展业务范围,互联网平台往往在基础服务外为用户提供更加多元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基于用户画像的产品信息推送即是如此。互联网平台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推送商业广告,但用户因退订商业推广短信而产生的短信资费,应由负有提供退订服务的平台负担。来源:北青-北京头条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我要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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