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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抽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两成不合格,一产品绝缘部分竟会放电

2020-11-28 32 11/28

摘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指标不合格,意味着产品绝缘部分也会产生电流,严重威胁人身安全。

近期,长三角地区开展了产品质量安全联动监督抽查,共抽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90批次,其中4批次涉嫌违法已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剩余86批次经检测,有1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高达20.93%。其中,两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产品系上海生产、销售。

这两个批次的产品为:

标称由深圳市华盛德中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匹迪雅”电动车充电器(规格型号:48V30-35AH),输入功率和电流、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两项指标不合格。

标称由长兴堃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充电器(规格型号:DZL 4812KX03 A),输入、输出线及插头指标不合格。

输入功率和电流指标不合格,说明产品实测功率与额定功率不符。不合格批次的“匹迪雅”电动车充电器实测空载直流输出电压为56.34伏,大于安全电压值42.4伏,存在安全隐患。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指标不合格,意味着产品绝缘部分也会产生电流,严重威胁人身安全。专家指出,如果产品设计不合理或使用了劣质的绝缘材料,使充电器的输入端和输出端无法承受高电压的冲击,绝缘被击穿,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就容易被烧毁或造成触电等危害。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将移交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除了谨慎购买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产品外,从今年数据来看,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数与违规拼装加装改装、停放充电不规范有关。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更换大于48伏的电池属于加装、改装行为,驾驶加装、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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