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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行业政策收紧,未成年人打赏已成过去时

2020-11-25 36 11/25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对于直播平台和电商带货的主播进行实名制管理,并强调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得进行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进行打赏。

针对近几年因为直播打赏而频频出现的经济纠纷,通知中规定,直播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进行限额。当用户每日或每月的累积消费达到限额的一半,应该有消费提醒,而达到每日或每月的最高限额,应暂时关闭用户的打赏功能。

此外,平台主播还要建立一项业务评分档案,细分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对于那些多次出现问题的主播,将会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等措施,而屡教不改的主播,将会被采取关闭直播间,纳入主播黑名单等措施。

通知还要求,电商平台带货的头部主播、高流量和高成交的直播间将会成为重点管理对象,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等级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彻底整治目前带货直播存在的种种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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