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18 年春节放假共 7 天,即 2 月 15 日至 21 日。其中,国家法定节假日有 3 天,即 2 月 16 日至 18 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其余 4 天为调休日。按照相关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300%的工资报酬(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消);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 200%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2018 年春节假期三薪是 2 月 16 日至 18 日,也就是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双薪是 2 月 15 日,2 月 19 日至 21 日,也就是除夕(大年三十)、初四、初五、初六。
2018 春节假期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每月计薪天数 21.75 天折算,其计算公式为: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举个例子:小美是全日制用工,她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 5000 元,那她这 7 天加班费应该这样算。
2 月 16 日、17 日、18 日这 3 天加班费为:5000 元÷21.75 天(每月计薪天数)×300%×3 天=2068 元左右。
2 月 15 日、19 日、20 日、21 日这 4 天加班费为:5000 元÷21.75 天(每月计薪天数)×200%×4 天=1839 元左右。
加班 7 天的加班费为:2068 元+1839 元=3907 元左右。
拿不到加班费怎么办?
可拨打劳动和社会保障热线 12333 举报,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醒的是,加班者需保存好加班的证据,比如加班通知、考勤、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
答案来自南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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