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请登陆

广东智障男子失踪两年,被杀害后顶替富人火化,买家竟未被起诉!

2021-4-10 22 4/10

广东汕尾陆丰市一位因病去世的男人不愿火葬,而早在2012年,汕尾市推行火葬一刀切政策,要求全市火化率达到100%。家人为了保留其完整尸身下葬,出资10.7万元寻找一具能顶替火葬的尸体。一个瘸腿的男人为此杀害了路边偶然遇见的傻子。

如果你翻阅一下最近几年或者十几年的卷宗,你会发现许多看似荒谬的拐卖杀人案件都和智障人士有关。

比如曾经发生过的,拐卖拘禁智障人士在黑砖窑干活的。

比如多年以前的先骗智障人士进去黑煤窑,再杀人骗保险外加骗老板赔偿金的。

再比如之前杀智障、精神病女性以获取尸体,用来卖掉配阴婚的。

还有这次杀智障人士顶替火化的……

为什么专挑智障人士下手呢?

主要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智障人士容易下手。

第二个也是最重要最主要的原因,挑智障人士下手,没有人报警。无论是亲人还是周围的人,根本就没有人在乎智障人士。

对于亲人来说,智障人士没了,正好甩掉一个负担;对于周围人来说,智障人士消失了,环境也更安全了。别说不知道是被杀,就算知道是被杀了,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为什么要报警啊?

甚至连一些公共机关都不愿意处理这种事情——救了智障人士,没有人会感激,甚至某些智障人士的日常生活还需要救助。现在消失了,大家都装什么都没发生,多好。

你说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吗?我认为希望不大。一方面现在大家都太穷了,智障人士的亲人们自己活着就已经很艰难,还要照顾智障人士,实在强人所难;另一方面,就算大家都富裕了,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久病床前还无孝子,要长期照顾智障人士,真的太难了……

社会的阴暗面本来就比小说更加残忍。针对智障人员的犯罪层出不穷,而且不分男女(真的别搞什么男女对立了,什么问题都能扯上去),为了避嫌,我各举一个例子:

1、南通市智障女孩子宫切除案: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普儿班两名精神发育迟滞(重度)女孩分别自2003年、2005年年初来月经后,因痴呆不能自理,给护理工作带来难度。为此,该院普儿班护理组保育员多次向陈某汇报此事。

2005年4月10日,被告人陈某在南通市南公园饭店缪某驾驶的汽车里向被告人缪某汇报了上述事实,建议将该两名精神发育迟滞(重度)女孩的子宫切除,缪某当即表示同意。后被告人陈某打电话给被告人苏某称,福利院有两名痴呆女孩来了月经不能自理,要做子宫切除手术。苏某答应为此事进行联系和安排。其与被告人王某联系并告知此事后,王某表示同意并与南通市城东医院(以下简称城东医院)有关领导及医生就该两名女孩的子宫切除之事进行了联系,定好在城东医院做该手术。

同年4月14日上午,福利院保育员严某将两名女孩送至城东医院,办理了住院的有关手续,并做了术前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两名女孩均属正常盆腔。当天中午,被告人陈某代表福利院在城东医院关于该两名女孩的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当天下午,被告人王某、苏某在未向他们所在医院科室主任汇报且未按医院规定办理有关会诊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前往城东医院,由被告人王某主刀,被告人苏某做助手,分别对该两名女孩做了子宫次全切除手术。

经南通市公安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两女孩子宫体被切除,属重伤。

2、四川雷波圈养智障出售案:

2009年12月26日,湖北媒体《楚天都市报》刊发《千里追踪伪造矿难杀人敲诈案》提到:

“目前发生的敲诈杀人案,被害者很多为身份不明的智障人员,而雷波山里圈养的‘娃子’,大部分也有智障。”

“当地一些山村像养牲口一样圈养着一些痴呆人员,当地人称为‘娃子’。他们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买卖,甚至条件成熟时,以他们的性命作为赚钱工具。”

“有一些人好吃懒做,成天四处游荡,碰到神志不清的流浪人员,悄悄跟在后面,拿出吃的喝的进行哄骗,然后圈养在深山中,贩卖给需要劳力的家庭。”

“还有更歹毒的人,将哄骗来的或买来的‘娃子’进行训练,带到全国各地去打工,伺机推下建筑工地,或在矿井下杀死,以骗取老板的赔偿金。”

怎么说:恶魔在人间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