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11月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在北京捷越徐州分公司(签合同的地方是徐州泉山区)办理了一笔80000元的贷款,实际到账79920,分48期返还,每月还3106.67,已经还了42期共计130***.14元。已超过本金50560.14,后来给捷越客服打过电话想要提前结清,客服回答还需20000多可以结清。再后来发现捷越与我签订的合同金额与到账金额不相符,人行征信显示金额和百行征信金额显示的也不相符。这是典型的砍头息,阴阳合同,捷越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上了人行征信和百行征信,要求捷越公司撤销捷越在人行和百行上报的征信记录,开具结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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