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2
“情况是这样的:具体协商理由如下: 1.国家规定浮动利率的15.4%洋钱罐达到60% 2.不等跨省借贷 3.不得以手续费,服务费手段收取额外费用” 4.本人有强烈还款意愿,但受到不合理不合法的对待。如果要开庭,请聘请6个月的律师,根据要求到深圳开庭,本人准时准点出庭。 5.如果进行强行催收,在本人愿意还款且协商的情况下,其中你造成我方损失以及我方劳动价值需要进行赔偿,另外还要附加其他多方面的补偿金。”任何不在法律条款内的合约,都无效。是国家制定律法,不是公司机构制定律法,其次我有强烈还款意愿,是你方不给我还款机会,以及还款意愿,造成逾期是你方根性破事”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ozabc.com/hot/271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