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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检动态】大悟: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2020-12-25 52 12/2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深化检务公开。12月22日上午,大悟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大悟县宣化店镇参与巡回检察工作,并对大悟县宣化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

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一行认真听取了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详细介绍后,对社区矫正对象工作档案进行了查阅,并对社区矫正机构接收、矫正宣告、监督管理,考核奖惩、解矫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重点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是否脱漏管、合法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存在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仍未收监执行等问题。

在考察中,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一行还对在场的24位社区矫正人员定位手机进行了检查,并与在矫对象进行了谈话。“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工作?在社区日常帮教活动中有没有遇到什么问题?有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吗?”人民监督员询问道。在详细了解了其工作、家庭、生活和思想状态后,告诫在矫对象说:“要积极配合司法工作人员工作,遵守纪律、按时报到、服从管理。”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巡回工作,旨在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有效促进检察权运行外部制约机制的完善,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下一步,大悟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继续打造常态化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

普法小课堂:社区矫正,就是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置于社区内,矫正他们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发挥法律监督的作用,促进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最大限度地降低罪犯“又犯罪”比例,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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