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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兴宁召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

2020-12-23 30 12/23

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改善兴宁市“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消防安全条件,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12月22日,兴宁市组织召开全市“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兴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甦出席会议并作主要讲话。

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三小”场所火灾事故案例警示片,通过真实案例,点明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重要性。

会议通报全市火灾情况,部署兴宁市“三小”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我市印发的治理方案和工作要求,压实责任,制定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切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会议最后,徐甦强调了几点意见:一是吸取教训,深刻认识消防严峻形势。各镇(街)、各部门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切实在思想上行动上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固化经验建章立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是注重实效,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治理方案,不折不扣、扎扎实实推进落实,摸实情、抓试点、严标准,着力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有序进行。三是边查边改,全力保障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紧密结合此次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针对当前气候、生产生活等明显特点,狠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2021年全市“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工作提档上位、迈上新台阶。

【全媒体记者】张柳青

【通讯员】赖紫苑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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