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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区检察院召开业务数据公开新闻发布会

2020-12-22 35 12/22

为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工作成果,彰显新时代检察干警精神风貌,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真正了解检察机关能做什么、做了什么,同时也借助新闻媒体的舆情渠道让检察机关更加充分的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12月22日,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核心业务数据公开新闻发布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佳木斯日报等媒体记者应邀参会。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金炜主持。会上,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吕伟发布2020年1月至今该院核心办案数据,同时就相关业务工作答记者问。

刑事检察工作

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50件66人,受理起诉各类犯罪98件12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6件。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在审查逮捕阶段提出纠正4件次,审查起诉阶段提出纠正1件次,合计5件次,监督采纳率100%,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人,变更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1件1人,财产刑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核查1人,执行中发现履职不当2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采纳率100%。

吃透因案救助精神,办结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其中包括救助一名未成年人,共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余元。

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

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2件,其中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8件,制发检察建议书8件;民事执行监督5件,制发检察建议书5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3件,制发检察建议书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制发检察建议书4件,上述检察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件,法院已作出判决,采纳支持起诉书的意见;办理行政实质性争议化解案件1件,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办理公益诉讼立案8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8件(其中“等”外案件立案17件),制发检察建议书42件(其中“等”外案件2件),磋商结案3件(均系“等”外案件),公开宣告送达15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启动听证程序1件,诉前整改率达100%;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督促整改违规药品经销商12家、网络餐饮单位20家、食品经销商17家、农药经销商12家,保护大堆丰侵华日军遗址1处,维护消防公共安全场所3处,治理4个村屯农村面源污染问题和17所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件。

答记者问

记者:请问检察机关收到群众来信、接到群众来访后的处理流程?

吕伟:检察机关每周都能收到大量的群众来信或上级检察机关转办的群众来信。对群众来信,检察机关要求当日信当日拆、当日阅、当日录入统一业务系统,从受理之日起,5日内提出分流处理意见,7日内回复信访人,承担办理责任的部门对来信群众实行“双告知”,即在接到转办信件时,告知来信群众信件所在环节、办理期限、具体承办人及联系方式。案件3个月内办结的,要进行释法说理;3个月内无法办结的,每月告知信件办理进展,直至案件办结。

对每天的来访群众,我院每天安排专人接访,信访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对符合法定条件、应当进入法律程序的,当场受理、当天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按程序办理,同时明确案件办理期限。

为把群众来信来访回复办理作为打通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的“最后一公里”,我院对群众来信来访资料全部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信访材料、回复内容全部扫描上传,实现群众来信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及时办理。为方便信访人,我院分别采取网络、手机短信、电话、寄信等方式予以回复。对回复内容,通过统一业务系统短信回复的,直接在系统内进行操作;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回复的,将回复内容上传统一业务系统,确保件件留痕。

记者:在刚刚的情况通报中,听到了一个名词“司法救助”,可以介绍一下吗?

吕伟:司法救助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法律制度。刑事案件中,对收到侵害但无法得到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通过检察机关实施司法救助,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消除被害人及其家人在心理上对犯罪嫌疑人的怨恨和不满情绪,弥补被害人及其家属因他人犯罪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有效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既彰显了党和人民政府、司法机关为民执法情怀,又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

今年,我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救助3人,发放救助金额1万余元。就在最近我院刚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未成年人案件,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作用。今后,我们还将会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更多家庭走出生活困境,改善案件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以业务数据公开促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是东风区检察院矢志追求的目标。今后,该院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同时,建立检察业务数据公开常态化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检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推动司法决策公开化,业务管理科学化,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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