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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建设】北安法院“四项措施”强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2020-12-20 31 12/20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意见》,北安法院坚持党的坚强领导,将多元化解纠纷工作融入党委领导和政府负责的社会治理体系中,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法院从强组织、搭平台、建机制、推应用四个方面着手,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功能互补、良性互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提质升级,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成立了“北安市矛盾纠纷化解中心”,设立在北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三楼。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公检法司信访负责人为副组长,行业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调处化解、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牵头、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为了便于开展调解工作,“中心”内设一厅三部八室(其中包含巾帼婚调工作室、仲裁办公室、心灵调解室、视频调解室),协调相关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7名,专职调解员80名,聘请行业领域专家55名,现已进驻公安、综合执法、住建和市场监督等10个单位。整合了原分布在司法局所辖的人民调解、各行政机关的行政调解以及人民法院的诉前诉中调解等相关职能,形成市级层面具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解机制的“一站式”调解机构,实现了矛盾了实时对接和快速处理。

二是着力诉源治理,搭建多元解纷平台

北安法院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诉讼服务、诉调对接、速裁速调”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坚持“纵向+横向+线上”联动,搭建全面覆盖、无缝对接、相互协同的多元化解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依托综治中心,在赵光镇和兆麟办探索实体化运行的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试点,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厅、网、线、巡、站、点”诉讼服务模式以及“院、庭、站、点、员”“五位一体、四员合一”网格化多元解纷机制,形成了“预防在先、调解居中、司法兜底”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格局,最大限度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真正为群众减负、为法官减压。

三是建立完善制度,保障工作质效

建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工作制度》,明确了受理、分流、联动联调、限期办结及联席会议等10项细则,为“一站式”受理、调解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科学细致的工作流程和调解程序“八步走”等工作模式,让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制定了调解员奖励机制,采取“以案定补”和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高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制定了考核督办工作制度,对疑难案件进行定期督办、联合督办,对已化解的案件进行“回访”,确保案件化解质效。今年以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310件,成功调解93件,调解成功率30%,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视频调解45件。

四是主动作为,强化主导推进

北安法院坚持找准站位,主动作为,强力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强化调解工作培训指导,定期开展旁听庭审、模拟调解、案件讨论、调解文书规范化指导等多样化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提高纠纷化解规范度和化解质效。构建规范化的诉前调解、诉调衔接、纠纷过滤机制,鼓励引导更多纠纷通过非诉讼手段化解。制定《诉前调解案件流程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诉调案件的受理范围、交接流程、调解时限等内容,确保案件有序流转。

加强现代化信息平台建设,为多元化解提供技术支持。开通微信公众号预立案和预约调解的功能,启动在线调解方式,依托高院信息平台、微法院建设,实现了纠纷从申请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员调处-结案-法院司法确认的一站式线上处理平台,为多元化解工作的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注重诉前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加大信息宣传,使非诉讼方式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提高非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有效率。

原标题:《【“一站式”建设】北安法院“四项措施”强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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