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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一故事】20 | 芗城检察:把脉化解刑事案件诉累“顽疾”

2020-12-19 26 12/19

编者按:

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福建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一院一故事”专栏,围绕检察工作大局,立足“四大检察”职能,着力挖掘检察新典型,大力宣传福建基层检察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新成效,全方位、多维度展现福建检察工作,欢迎关注!

检察机关既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更是诉讼质效的监督者、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保障者。

如何破解司法案件管理这个世界性难题?

张军检察长在“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提出——深化运用“案-件比”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办案中。

2020年来,漳州市芗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高度重视“案件比”,在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的同时,充分发挥刑事检察部门主观能动性,注重提高办案效率。

今年以来,“案-件比”由去年的1:1.92大幅下降至1:1.2,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升至93.51%,速裁适用率提升至51.02%。

紧抓办案节点 把握案件办理节奏

芗城区检察院化被动为主动,对外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指派业务骨干每月轮流前往公安机关了解案件受理情况,发现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启动提前介入程序,积极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提出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取证意见,确保移送起诉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效降低退补率。

如,提前介入并批捕的陈某某抢劫杀人案件,在批准逮捕时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侦查取证意见书》,将需要补充的现场勘查材料及犯罪嫌疑人银行帐户情况等详细列了十二项,该案移送起诉时相关材料基本补齐,有效提高办案效率。

今年来,芗城区检察院共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14起,提出侦查意见54条,退补率下降至9.4%。

对内,芗城区检察院坚持求极致履职办案。

一方面,强化催办提醒功能,准确掌握办案流程节奏。落实案件每周催报制度,案件受理后第五日由业务部门内勤统一收集案件处理方向(如“拟诉”、“拟退”、“拟撤”等)并登记汇总上报检察长,督促承办人在案件受理一周内详细阅卷。

另一方面,强调繁简分流,规范类案办理。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危险驾驶案件,简化文书制作和讯问过程,对符合条件的统一采用表格化审查报告,简化认罪认罚和适用速裁程序文书审批程序,精简法律文书制作流程。采取集中告知、讯问、值班律师法律帮助、认罪认罚具结的“一站式”办案模式,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通过在法律文书上加盖“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标志,开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速裁程序案件的“绿色通道”,实现类案快速流转。

1月以来,芗城区检察院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241件241人,起诉246件246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100%,适用速裁程序210件210人,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平均审结日期为4.5天。

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芗城区检察院联合芗城区法院、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举行《关于“醉驾”类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服务的实施意见》会签仪式,针对近年来“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高发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醉驾”类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的法治教育、帮助提升其社会责任感、在根源上预防“醉驾”类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再犯罪,探索建立“醉驾”类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自愿从事社会化服务、服务结果作为量刑参考因素工作机制。

突出工作亮点 推动案件精准量刑

细化标准,确保精准

芗城区检察院对精准量刑需要考量的全部法定、酌定情节,增加或者减少基准刑的幅度,及14种常见犯罪的量刑起点、缓刑、罚金刑的适用标准进行细化、表格化,确立统一的量刑标尺。

如案件量较大的危险驾驶案件和侵财类案件,

一方面

综合分析往年案件办理结果和判决情况,形成专门台账,实时更新,并参考法院近期的量刑标准,形成内部量刑建议模板。

另一方面

安排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负责把握类案的量刑建议,承办人员审查案件提出量刑建议需先和该员额检察官沟通,达成一致后方可确定量刑建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再报分管领导决定。

检法配合,共提质效

芗城区检察院与同级法院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紧紧围绕认罪认罚案件的确定刑量刑、执行方式、程序适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统一法检之间量刑标准、尺度,提升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的精准度。

针对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案件,组织专人、成立专班、深入研究,提高认罪认罚案件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今年以来,法院量刑建议采纳率提升至99.66%。

攻克履职难点 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芗城区检察院充分调动检察官工作和学习主动性,利用检察官联席会议,对疑难、复杂案件和同类案件在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把握上存在分歧的,进行“会诊”,既有效解决检察官办案独立性增强所伴生的执法标准不同问题,也帮助检察官开阔思路强化法律思维。

增设检察官业绩指标研讨会和业务理论学习会,今年来,共召开业务理论学习会5次,专题业务培训会4次,业绩指标研讨会2次。

检察官作为业绩指标考评对象和业务承担主体,及时跟进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消化理解考评指标,充分结合自身工作提炼业务重点,更进一步正向激励检察官主动学习、锤炼业务素养。

充分运用学习研讨平台,切实运用检答网,将司法实践问题、业务讲座、指导性案例、程序解答等方方面面,作为检察人员进行司法实践和提升法律知识的重要帮手。

同时,定期举办法律专题会,针对量刑建议、“刑民交叉”等不同专题,邀请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法官参加,研讨交流法律知识和相关理念,加深沟通理解,推动双向提升。

以降低“案-件比”为导向

抓准突破切入点

芗城区检察院综合出招、步步为营

把脉刑事案件诉累“顽疾”

下好降低“案-件比”、提升案件质效

这盘“棋”

通讯员:吴 莹 张 怡

编辑:万 婷

制作:法治日报福建记者站

【来源: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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