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从来不是绝对的,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能将自己的自由凌驾于他人的权利之上。然而,近日英国法庭对于言论自由的一次判决却引发了媒体的关注,法官还直接表示,骂人也属于言论自由。
据《每日邮报》12月17日报道,英国上诉法院的两名法官日前就一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对一名女性进行辱骂攻击,被告上法庭。法官最终裁决被告无罪,认为她辱骂别人属于“言论自由”。英媒称,这一判决为未来的类似案件创下先例,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2018年,英国赫特福德郡居民凯特·斯考托(KateScottow)在网上辱骂一名叫做史蒂芬妮·海德(StefanieHayden)的变性女子,称她是“种族主义者”“戴假发的猪”。
47岁的海德随即报了警。警方将斯考托逮捕羁押,她也被迫和两个孩子分离。今年初,斯考托因违反《传播法》被定罪。
2月,40岁的斯考托被判2年假释,缴纳1000英镑(约合8800元人民币)赔偿金。作出裁决的英国地区法官玛格丽特·多兹(MargaretDodds)说,被告的言论对讨论问题毫无意义。“我们教育孩子要友好相处,而不是在操场上互相咒骂。”她说。
然而,这次英国上诉法院却推翻了原来的判决。
法官比恩(Bean)和瓦比(Warby)坚称,言论自由包括“冒犯的权利”,“只能说不冒犯人的话,这种自由不值得拥有”。他们说,“言论自由包含冒犯的权利,也的确包含辱骂别人的权利。”
对于这一裁决,斯考托称,用法律保护人们的一项最基本权利是十分必要的,言论自由正从根本上遭受攻击。
然而,原告海德却表示,这是对她们这一群体的重大打击。
有网友认为,斯考托原来的判决是有些过了,虽然她犯下了错误,但也不至于重罚。也有人表示,上诉法官的判决,只会助长仇恨言论和仇恨情绪,并不值得提倡。
图源:dailymail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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