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检察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12月9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孙华利同志首次以靖边中学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靖边中学500多名师生上了一堂题为“民法典守护‘青春的你’”的精彩法治课。
法治课堂开讲啦!一、普法进行时
1.什么是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新变化?
2.民法典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什么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3.胎儿享有继承权吗?父母离婚孩子归谁?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吗?
二、以案说法案情简介
1.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巨额打赏能不能追回?
2.、QQ、花呗等网络虚拟财产能不能继承?
3.遇到校园贷、套路贷怎么办?
检察官提醒:
1.“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
2.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3.预防“校园贷”也要从源头抓起
法治课堂剪影
法治副校长孙华利同志运用生动幽默的语言,通过学生们喜爱的PPT、动画短片等形式,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将深奥的法律知识讲的浅显易懂。在短短四十五分钟的讲课时间里不时响起阵阵掌声,获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今年以来,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法治进校园活动的相关要求,实现了院领导、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全覆盖。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表示,下一步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将深入各中心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工作,同时深度参与到学校的法制建设之中,帮助学生培养自我防范意识,树立法律观念,用实际行动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建设。
作者/来源:白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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