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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2020-12-10 39 12/10

近日,施甸县检察院对两起案件依法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机关承办人到场参与案件公开听证。

该院检察长郑家耀作为两起案件的承办人,在召开听证会前,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制定了公开听证方案和案件简介,并于听证会召开前三日将其及时送达至听证员手中,确保听证员能提前对案件情况及听证流程做全面的了解掌握。

公开听证会上,郑家耀首先介绍了两起案件的案情,同时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全面阐述。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方面需要进一步弄清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案件承办人、犯罪嫌疑人进行提问。休会期间,听证人员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开展了讨论。复会后,听证人员分别发表各自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两起案件当事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对案件后续的办理提出建议。听取犯罪嫌疑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后,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进行总结发言。

在开展听证会时,郑家耀及时根据听证工作进展情况,增设了普法宣传帮教环节,参会人员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了帮教工作,提升了听证工作的效果。“今后我绝对不会酒后驾驶摩托车了。”在签完文书后,其中一名被不起诉人对案件承办人作了保证。

由于被不起诉人的家至县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郑家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进行公开送达,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至被不起诉人所在村,并联合民警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再次对被不起诉人开展了宣传帮教。不仅体现了不起诉决定公开送达的法律严肃性,也将检察机关执法普法责任落实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

据了解,2020年,该院不断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共对4起不起诉案件开展了公开听证工作。“不起诉案件相较起诉案件,程序更多、办案任务更重,但检察官应勇于担当,在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对于依法可以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要敢于做出不起诉决定。”郑家耀表示,在办理不起诉等案件时,积极召开听证会,是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活动开展监督的重要方式,确保了检察办案活动更加透明、公正、规范,有利于提升办案“三个效果”。在今后的执法办案活动中,将积极开展听证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来源:云南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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