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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被撞后遭抛尸 肇事者20年未定罪

2020-11-28 33 11/28

撞倒男童借送医之名抛尸,20多年过去了,因没找到小孩尸体肇事者没有受到处罚,小孩母亲经常在梦中看到小孩归来。

11月26日,孩子母亲陈秀英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肇事者已经完成民事赔偿,但至今肇事者无法定罪。肇事者亲属曾要求她出具谅解书,陈秀英称一天没找到孩子,一天不会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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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失踪21年肇事者没定罪

陈秀英是山东潍坊寒亭区朱里镇东杨家庄村人,她告诉楚天都市报记者,1999年6月30日中午1点多,儿子的两个小伙伴到她家里告诉她,她儿子被车撞了。

当天陈秀英在家给孩子做午饭,她没想到这可能是给儿子做的最后一顿饭。

陈秀英在这位小男孩的带领下急忙来到事发地点,但只看到儿子的一只鞋子。她们一家在寒亭电视台登了寻人启事,三天后,当地交警队告诉陈秀英,接到举报线索了,警方组织对肇事者张某某实施抓捕,但在抓捕过程中,张某某畏罪潜逃。

2001年4月,陈秀英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黑龙江被寒亭区公安局刑警队抓获归案。

警方告诉她,张某某被抓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说,把孩子撞倒后,抱上了汽车,本想带他去医院治疗,但后来张某某发现孩子死亡,于是就将尸体抛至高密市一个村庄的暗渠内,然后畏罪潜逃。警方根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提供的地址,并未找到小孩尸体。

因始终没有找到孩子尸体,法院认为缺失重要证据,于是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犯罪嫌疑人无法定罪。

“他们(公安部门)建议我先起诉要求民事赔偿。”陈秀英说,今年3月,肇事者无力偿还,只赔偿11万,去年春节,肇事者外甥曾找到她,希望她能出具谅解书。但她说,一天没找到孩子,一天不会原谅。

母亲经常梦中看到小孩归来

陈秀英告诉记者,之所以没有选择原谅,第一因为孩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哪怕看到孩子尸体,也断了念想;第二如果开车撞了人,把尸体处理了,是否就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这让陈秀英这些年心里一直难以释怀。

“孩子丢了之后就是晚上在家哭,白天去派出所。”陈秀英说,看到别人家孩子活蹦乱跳跑来跑去,自己就情不自禁伤心,现在也不太愿回忆当时的感受,经常黑白颠倒,分不清是醒是梦,总感觉孩子有一天能回来,还是5岁大那个样子。

天天看着孩子出入的地方,无法生活,2000年2月,她和丈夫远走新疆投奔亲戚,在当地开了一家小商店度日,后来又生了个孩子。

陈秀英妹妹陈秀荣告诉记者,姐姐29岁之前,性格活泼开朗爱唱歌,她们家里经常回荡着歌声。自从孩子丢失之后,家里没有了欢笑。有时候姐姐唱着歌,忽然停下,眼里装满泪水,问怎么了,她说想起了孩子。

陈秀英说,逢年过节别人家喜庆热闹,她们家总觉得少了什么,这些年在两个妹妹和娘家人帮衬下,第二个孩子已经上大学,对于肇事者,她最初是恨,后来也理解,人都有犯错不想承担责任的时候,她无法原谅自己,为什么当时早晨9点多出的事,自己中午1点才知道,可是时光无法倒流。

对于该案件,湖北恩施硒都律师事务所黄思学律师称,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定罪量刑必须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该案中,仅有被告人供述,孤证不能定案,且在被告人指认的“抛尸”现场也未发现尸体,故人民法院无法做出有罪判决。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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