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请登陆

当街枪杀民众的黑老大被执行死刑 陈辉民团伙真是恶行累累(2)

2020-11-19 32 11/19

2019年11月27日,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 等20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陈辉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陈辉民提出上诉。2020年6月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陈辉民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宜黄县存续时间长达15年,成员多达百余人,实施各类违法犯罪百余起,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中,在故意杀人犯罪中,陈辉民当众近距离向被害人要害部位开枪射击,直接致1人死亡,犯罪性质、情节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在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组织、强迫卖淫等共同犯罪中 ,陈辉民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和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陈辉民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应当按照其所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陈辉民多次因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劳动教养,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多次组织、策划或参与实施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对陈辉民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被告人陈辉民死刑。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陈辉民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