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市财政局下发《关于申请长春市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的通知》。
该《通知》显示,为着力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根据《长春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措施》,长春市即将开展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申请工作。
长春市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首期规模暂定为 300 亿元,对小微企业单笔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 500 万元,特殊情况下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
名单确定
由长春市万人助万企总调度室协调组织各级助企机构,摸排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融资需求。
贴息内容
对纳入纾困企业名单,企业获得的指定种类的贷款,由市级财政按照 LPR 利率的 30% 给予贴息,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同一企业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享受贴息资金,申请贴息的单笔贷款补贴期限最高为 12 个月。
来源:长春市财政局官网
【来源:城市融媒+ZAKER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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