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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起訴女兒拒養2歲弟弟系假新聞

2020-9-11 35 9/11

最近一起被稱為“史上最慘扶弟魔”的民事案件引起很多網友的憤慨。

​@中國普法 9月5日轉載瞭篇普法文章,文中一對吃低保的夫妻生瞭二胎,後來因身體和經濟原因無力撫養,便想將2歲兒子托付給剛畢業沒多久的22歲大女兒。

遭拒後,夫妻倆將親女兒告上法庭獲勝訴,法院要求大女兒盡到撫養弟弟的義務。

父母生而不養、姐姐被迫“扶弟”、父母告女兒,這幾個關鍵點刺痛瞭網友。

可就當大傢義憤填膺之時,卻發現這篇普法文章的真實性可能存在問題。

文章標題寫著“以案普法”,廣大網友自然認為這是一起真實案件。

但文中對案發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審判法院等具體信息都沒有提及,隻有大女兒有個“麗麗”的名字。

截自微信公號“中國普法”

某電視臺和廣州司法局合辦的法制欄目在9月2日播出的節目裡,也提到瞭這起案件。

但文章中的“弟弟”則變成瞭“妹妹”,這進一步引發網友對案件真實性的質疑。

在節目中進行普法講解的楊律師解釋稱,此案件並非由她經手,是欄目編導提供的素材,她僅是根據簡介進行解讀。

至於案件真實性,欄目編導告訴她是工作人員從別處找來的。

楊律師朋友圈 圖自紅星新聞

9月9日下午,廣州市司法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節目由當地司法局普法部門與電視臺合作,案例是制作團隊在網上發現的。

但其真實性查不到源頭,隻是為瞭讓律師引入對民法典進行解讀。

目前,在發佈上述節目的電視臺欄目公眾號和短視頻平臺,以及發文的@中國普法,都已經查詢不到相關內容。

繼續追根溯源後又發現,其實從去年底開始,換湯不換藥的同款“扶弟魔”故事就在許多自媒體中傳播。

不同版本中,姐姐的名字有“大華”“露露”“麗麗”,年齡也有24歲、25歲、22歲多種說法。

據澎湃新聞報道,最早發佈且有明確署名作者的版本,來自於某母嬰自媒體去年11月發佈的內容。

當時文中稱,該平臺接到瞭一名24歲女網友關於被父母要求撫養弟弟的求助。可到瞭今年4月,該平臺又把這起事件包裝重提,但來源則改成瞭自己丈夫律師代理的案件。

面對記者追問案件真實來源,該平臺運營者稱作者也是根據網上看來的案例進行加工寫作。原先的案例經過核實,但現在最初來源已經查找不到。

雖然普法案例的真實性不影響這起案件的判決結果,根據我國《婚姻法》和即將生效的《民法典》,如果父母對於孩子沒有撫養能力,兄弟姐妹的確有撫養義務;

但有業內人士表示,作為普法賬號,改編甚至虛構案例分析其中的法律問題,介紹法律知識是無可厚非的,但應該標註解釋說明。

若一些自媒體將此作為真實事件進行描寫甚至借題發揮,非常容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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