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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人九月出行必須註意這件事附河南各地最新規定

2020-9-6 37 9/6

已經進入9月啦!

鄭州限行有無新變化?

為瞭方便大傢的出行

小編奉上最新限行日歷

拿走拿走別客氣~

鄭州九月限行日歷

提醒各位老司機

9月限行有變化哦!

由於國慶節放假調休

9月27日(周日)調整為工作日

當天機動車尾數3和8限行

鄭州目前怎麼限行?

限行規定如下

各位車主朋友速看!

鄭州最新限行規定

1.每日限行時間:工作日7時至21時。

2.限行區域:東三環(107輔道)、南三環、西三環、北三環(均不含本路)以內所有道路。

3.限行規定:工作日每天限行兩個號。即:號牌最後一位阿拉伯數字為1和6的機動車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對應調休的工作日限行)。

4.外地車牌和臨時車牌:也需要遵守限行規定。

5.節假日是否限行:節假日不限行。

6.新能源車是否限行: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限行。

7.闖限行處罰:扣三分罰100元,一天可以處罰多次。

河南各地限行信息

最近

河南不少城市限行也有變化,例如:

漯河市已經實施全天24小時單雙號限行

濮陽市宣佈城區9月7日起開始限行

信陽市宣佈城區9月7日起開始限行

······

更多河南各地市最新限行政策參見下表

2020河南省各市限行政策一覽(9.5更新)

如果你們有其他城市的限行信息

可以給小編留言

小編會持續更新噠!

除此之外

還有這些重要事情

快來看看

河南13市(縣)成為全國試點

快看看有你傢嗎?

9月4日,

河南省2020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簽約儀式舉行,

省通信管理局、省財政廳

分別與省移動、聯通、電信公司

簽訂瞭2020年度試點項目政府采購合同,

洛陽、南陽、信陽等13個試點市(縣)政府

分別與省移動、聯通、電信公司簽訂瞭試點合作協議。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度電信普遍服務試點工作安排,

為持續優化農村偏遠地區4G網絡覆蓋,通過省市兩級共同努力,

洛陽、南陽、信陽、平頂山、駐馬店、周口、商丘、漯河、鄭州、鶴壁、鄧州、固始、汝州等13市(縣)納入全國第六批試點城市,計劃新建行政村4G基站500個,按照30%的補貼標準,獲批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9000萬元。

省各電信企業主動擔當作為,努力克服4G網絡投資壓降影響,積極籌措配套建設資金2.1億元,有力保障瞭試點項目的順利實施。

近年來,全省信息通信業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脫貧攻堅戰略部署,

堅持信息扶貧、網絡先行,突出以用促建、建用並舉,

切實加大農村寬帶網絡建設投入,加快推進寬帶網絡向自然村延伸,持續夯實農村信息網絡基礎。

2016年以來,累計投資38.2億元(其中:利用中央財政補貼資金4.2億元),

先後組織實施瞭全省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第五批電信普遍服務試點項目和20戶以上自然村通4G、通光纖工程,

圓滿完成瞭1860個行政村通光纖和1379個行政村4G基站建設任務,

在全國率先實現瞭全省13.7萬個20戶以上自然村光纖寬帶和4G網絡全覆蓋。

國傢明令禁止!

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經常使用某個APP卻發現自己預訂酒店機票的價格比“新手”貴、給商傢的差評無法顯示……這些在線旅遊存在的問題都將得到規范。

近日,國傢文旅部發佈《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上述現象均作出瞭具體規定,利用大數據“殺熟”等行為被明令禁止。據悉,《規定》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文化和旅遊部表示,近年來,我國在線旅遊市場快速增長,在線旅遊企業和平臺的數量不斷增多,方便瞭廣大人民群眾出遊,促進瞭旅遊消費,帶動瞭行業發展。同時,一些在線旅遊經營者上線不合規旅遊產品,擾亂市場秩序,侵害遊客合法權益,給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帶來瞭負面影響,要求加強法治建設、強化行業監管、規范市場秩序成為社會共識。此外,隨著旅遊法、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的頒佈實施,出臺《規定》的上位法基礎初步完備,立法時機基本成熟。

這些都屬於在線旅遊經營者

在很多人的固有印象中,在線旅遊主要指OTA(在線旅行社)企業,如攜程、同程藝龍等企業,而在《規定》中,在線旅遊的經營主體進一步明確,凡通過網絡提供相關服務的,均需受到《規定》約束。《規定》第二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為旅遊者提供包價旅遊服務或者交通、住宿、餐飲、遊覽、娛樂等單項旅遊服務的經營活動。

《規定》第三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是指從事在線旅遊經營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在線旅遊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提供旅遊服務的經營者;平臺經營者是指為在線旅遊經營服務交易雙方或者多方提供網絡經營場所、交易撮合、信息發佈等服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平臺內經營者是指通過平臺經營者提供旅遊服務的在線旅遊經營者。

《規定》不僅明確瞭以自營為主的攜程、以平臺為主的飛豬等屬於在線旅遊經營者,通過平臺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等也屬於在線旅遊經營者。比如你開瞭一傢民宿,在平臺上開通網店提供客房預訂服務,你也屬於在線旅遊經營者,再比如你開瞭一傢旅行社,但你的產品放在網上售賣,也同屬於在線旅遊經營者。《規定》第十條還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經營旅行社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

禁止擅自刪評論或刷好評

近年來,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人們對網絡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網絡口碑成為瞭人們選擇產品或服務的重要參考,差評的多少、差評的描述往往影響著人們的最終決定,但是隨之而來的,卻是差評無故消失,或預訂的酒店全是好評,但住瞭以後發現並不是那麼一回事。

針對上述情況,《規定》在第十三條明確指出,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障旅遊者的正當評價權,不得擅自屏蔽、刪除旅遊者對其產品和服務的評價,不得誤導、引誘、替代或者強制旅遊者作出評價,對旅遊者作出的評價應當保存並向社會公開。在線旅遊經營者刪除法律、法規禁止發佈或者傳輸的評價信息的,應當在後臺記錄和保存。

禁止利用大數據分析殺熟

大數據殺熟,是去年以來網絡上的熱門話題,機票越搜越貴則是在線旅遊疑似大數據殺熟的焦點。“搜瞭一次某個地方的機票,過一段時間再搜,價格就變瞭,而搜的次數越多,價格就變化得越厲害,換一個APP搜結果就會完全不同,這不是大數據殺熟是什麼?”有網友反映。

《規定》第十四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保護旅遊者個人信息等數據安全,在收集旅遊者信息時事先明示收集旅遊者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旅遊者同意。第十五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不得濫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基於旅遊者消費記錄、旅遊偏好等設置不公平的交易條件,侵犯旅遊者合法權益。

不合理低價最高罰三萬

99元跨省四天團、199元跨省雙飛團……這樣明顯不合理的低價產品,以後可能無法在在線旅遊平臺上看到瞭。《規定》第十八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應當協助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不合理低價遊進行管理,不得為其提供交易機會。《規定》第三十六條明確,在線旅遊經營者違反本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為以不合理低價組織的旅遊活動提供交易機會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規定》第三十四條還明確,未取得質量標準、信用等級使用相關稱謂和標識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並處三萬元以下罰款。

隨著在線旅遊經營者不斷增多,競爭越來越激烈,利用超低價吸引下載、消費的案例近年來也越來越多。“很多人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以為買瞭超低價產品是薅到瞭羊毛,但是實際上羊毛都是出在羊身上。”

業內人士表示,以前隻是不法商傢用“套路”欺騙不懂旅遊業務的消費者,但是現在不合理低價難滅還有個新現象,就是有些消費者明知是不合理低價仍然想要購買,以為依靠自己的小聰明可以從商傢那裡薅到真正的羊毛,但這是非常冒險的行為,有可能會出現人身傷害的問題,這樣的做法不僅助長瞭不法商傢的氣焰,更有可能會給自己或他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來源:河南日報、國傢文旅部、鄭州交巡警二大隊等

責編: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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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工資漲1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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