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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寒假工故意克扣工资

2021-2-11 33 2/11

本人于1.26日和你们的外包仁联公司(单位负责人电话15151168***)签订协议入职于上海市嘉定区嘉安公路509号仓库,25日找劳务(电话17626172***)要求入职的是你们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百安公路2699号的仓库,结果给我安排拍到了上海市嘉定区嘉安公路509号仓库,签合同时我还以为只是在这个地方签合同。当时承诺的上班时间是早上九点至晚上九点但是实际会有要求加班,开始时承诺的做六休一也没有,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与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且时常要求员工加班至十点以后。本人于2月1日晚在医院查出慢性阑尾炎提出离职,劳务说至少做满一个星期才能拿钱还要扣三天。昨天(2月2日)满了7天之后正式离职。今天(2月3日)劳务微信告知我说我今天旷工没有请假,再继续扣三天工资。等于做了七天只给了一天工资,我问你们得物的领导,领导说我在里面做的每一分钟,你们公司都会交给劳务公司。你们得物找的外包公司做出这样的行为你们管不管?能否给我一个交代?是不是应该对该外包公司做出相应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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